
退換貨政策(台灣地區)
感謝您在我們的商店購物。我們希望您對您的購買感到滿意。若您需要退換貨,請仔細閱讀以下須知。
一、猶豫期(鑑賞期)
依據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七日的猶豫期(或稱鑑賞期,非商品試用期)。
不適用七日猶豫期的商品(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)
以下商品類型一經出售,即不適用七日猶豫期,亦不接受退貨:
二、瑕疵及運輸損壞處理
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您在收到商品後,務必立即檢視商品及外包裝,若有因非人為因素所致的商品損毀、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的包裝破損不完整等瑕疵情形,請依循以下步驟處理:
1. 拍照存證與即時反映:
。 若發現商品或外包裝因運送過程導致明顯瑕疵,請務必向宅配人員反映,並立即拍照存證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2. 立即聯繫客服:
。 請您儘速於七日猶豫期內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,提供訂單資訊與照片。
。 我們將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免費更換新品。若您在七日猶豫期內未立即反映,恕不接受後續的退換要求。
顏色差異說明
由於不同品牌螢幕或解析度設定不同,網頁商品圖片與實品可能會有顏色上的差異。此不屬於商品瑕疵範圍,請以收到的實品顏色為準。
三、退貨須知
您必須在七日猶豫期內提出申請,並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無法接受退貨的情況
退貨商品要求
退貨流程與聯繫方式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以下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:
| 客服信箱 | [email protected] |
四、換貨須知
本公司僅限於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的情況下提供更換服務。
五、退款說明與費用負擔
我們在收到退貨商品並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進行退款處理,但可能產生以下費用調整:
運費與優惠扣除原則
退款方式